10日,国家开发银行与和呼和浩特市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就开发性金融合作签署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将为和林县提供1.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额度贷款,用于旧城区道路网改造、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石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东二路建设、石嘴子水库环湖路建设、职业中学建设工程等六个方面项目建设。
自治区及呼市领导周德海、郭健、高炜明及自治区、呼市、和林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字仪式。
和林县委书记王恒俊在接受记者采记时表示,这次签署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是来自国家金融部门单项最大的一笔信用额度政策性贷款,这充分反映了国家开发银行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智慧和决心,表明了国家开发银行及内蒙古分行对和林县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也标志着和林县与国家开发银行的金融合作进入到实质性的运作阶段。和林县将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性信用贷款的效益,实现地方建设与金融运作的良性互动,努力使双方实现互利互赢。(文/王峻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