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2008专题 >> 和谐首府 >> 民生热点
 
 

“我们失地农民没有了后顾之忧”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6-26 09:10    
字体 [   ]  [ 打印 ]  [ 发表评论 ] [ 关闭

    【关键词】:失地农民

    感受:住上新楼房,日子越来越红火

    1月的呼市大地已是数九严寒,但在赛罕区桥靠新村薛礼貌的家中却是暖意融融。他侍弄着绿茵茵的花草高兴地对记者说:“做梦也想不到,我们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失地农民能住上90多平方米的楼房,更开心的是村委会还给我们集体入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没有了后顾之忧,这日子真是越过越红火了!”

    想起村子改造前的生活,薛礼貌感慨万分,那时他靠做焊工活儿挣点钱,一年下来仅仅能维持生活,再加上还要供两个孩子上学,真是入不敷出。一家人住了三十几年的小平房,冬天挡不住严寒,夏天遮不住雨淋,夫妻俩干着急可就是没钱修。自从桥靠村进行“城中村”改造后,薛礼貌一家四口人不仅一分钱不花住进了90平方米的楼房,而且村里还免费给他们入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村委会的扶持下,薛礼貌前年自己承包几间门脸开起的小旅店年收入达到了10万元。如今,薛礼貌开着自己新买的小轿车,又为自己筹资即将开业的饭店四处张罗着,满脸掩饰不住的喜悦之情仿佛诉说着“城中村”改造给失地农民带来的巨大实惠。

    背景:

    随着“城中村”改造力度的不断加大,大批农民的土地、住宅被征用、拆迁或即将被征用、拆迁改造

    近年来,随着“城中村”改造力度的不断加大,大批农民的土地、住宅被征用、拆迁或即将被征用、拆迁改造。据去年统计,在我市城市建设规划区250平方公里范围内共有76个行政村,农业人口近10万人。在近10年中,已出现失地农民46000人。2005年7月,市政府出台《呼和浩特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暂行办法》,2007年1月和3月,又分别出台了《呼和浩特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医疗保险办法》和《呼和浩特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培训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也成为自治区第一个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畴的城市。同时,我市还在二环路周边规划建设了肉类、建材、钢材、蔬菜等一批专业市场,以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劳动部门还分期分批对失地农民进行就业培训,为解除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展望2008:

    通过“三转、三安置、一不变、一纳入”使“城中村”失地农民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消费环境、人文环境等得到更彻底改善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08年要继续为民办12件实事,其中一件就是要出台农村养老保险办法,并在部分旗县区现行试点;将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标准由每人每月418元提高到480元。在市委十届四次全委会议上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民生,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若干意见》中第8条专门提到要“高度关注失地农民就业,将失地农民纳入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体系,享受现行各项优惠政策”。此外,相关部门还将通过“三转、三安置、一不变、一纳入”(“三转”,就是把失地农民转为市民,子女就近转入城市公办学校就读,符合要求的村民可转入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由个人、村委会和政府按一定比例承担。“三安置”,就是兴建花园式住宅小区安置住房,规划兴建商用房、组合式市场安置部分村民就业,由政府组织村民技能培训,为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一不变”,就是不改变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一纳入”,就是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社会最低生活保障),使“城中村”失地农民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消费环境、人文环境等得到更彻底改善。    (文/吕会生 高俊)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编辑:大伟)
新 闻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