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日,记者来到了呼和浩特市第一个投入使用的廉租房小区——回民区清和园。
“拿到钥匙那天,我心里觉得特别暖和。”回忆起去年10月20日入住清和园小区廉租房的情形,赵青连仍很激动。与许多城市低收入家庭相比,赵青连是幸运的。在2007年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仅有100户伤残优抚家庭幸运入住廉租房。
2006年呼和浩特市扩大廉租房补贴发放范围后,取消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一年期以上和单人家庭的限制,当年新增补贴户548户,发放补贴资金149.2万元;同年,市财政拨付1000万元,用于建设200套廉租住房,现已全部入住。
据记者了解,今后呼和浩特市原则上不再集中兴建廉租住房,主要从二手房市场及空置商品房中收购,所需资金按照《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城市土地出让收益的5%和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核定。2008年全市最少建设1000套廉租房,单户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继续对低保户开“小灶”,廉租房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0.72元。单户户型建筑面积41.8平方米至50平方米的住房,每户每月的租金约22元至35元。
目前,我区的廉租房入住标准,是依据所在城市最低工资和城镇低保标准综合设定,目前采取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和租金减免三种方式。自治区廉租保障已实施保障的家庭累计29112户。
我区的廉租房政策跟全国一样,一直归属民政部门的“低保”体系中。在我区,廉租户首先必须是低保户,而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8平方米。“只有吃上低保,才有权利吃廉租”。
王兰锁一家三口挤住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糖厂住宅区附近的一间30平方米的平房里。“人多房少,所以廉租房的门槛也高。其实住在这里的大部分低保户,住房条价都很差。”王兰锁说。记者在呼和浩特市的一些平房区采访发现,这里仍有许多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未能纳入到廉租房的体系当中。像王兰锁这样不是伤残优抚的低保户,最迫切的愿望就是尽快住进廉租房。(文/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