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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出台了《2008年公安部所属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在我区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据悉,公安部所属普通高等院校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公安部所属现役部队院校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 凡报考公安部所属普通高等院校及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除具备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报名资格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高中毕业,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政治面貌应为团员、预备党员、党员;报考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 6月30日至7月1日阅档,6月30日至7月1日政审,7月2日至7月4日进行面试、体能测试,7月4日进行军检,7月8日至10日为组织录取时间。 为确保公安部所属普通高等院校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届时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设立举报信箱(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501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邮编:010051)和举报电话(0471-6550025、6550026),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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