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消费者,您关注过食品包装上的“过敏提示”了吗?当你走进超市时,琳琅满目的食品让你眼花缭乱,但绝大多数市民对食品的关注还仅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上,殊不知现在部分进口商品的外包装上悄然多出了“过敏提示”字样。记者近日走访呼市几家超市后发现,国内食品很少出现“过敏提示”标志,只有很少的国外进口商品有此标志。
市民质疑:食品包装何时能现过敏提示
像所有消费者一样,家住东落凤街附近的李小兰女士从未注意过食品包装袋上的任何标示,但最近,李女士在食用了一种含有亚硫酸盐的果汁后,就出现了少许的过敏反应,呼吸困难,身上出现荨麻疹,待去医院检查后才发现是对亚硫酸盐过敏。之后,李女士特别注意果汁的各种配方,更希望厂家能够在包装袋上对此有标注。
而记者在我市一家超市看见,不少进口食品的标签上,除标有品名、配料、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方法等外,还有一个特别的组成部分———“过敏提示”。如英国的TESCO系列:TESCO番茄酱浸意大利面注有“过敏提示:含小麦,麸质,配方中不含花生,不能保证配料中不含花生。工厂中不含花生。”TESCO摩卡咖啡10袋装标有“过敏提示:含牛奶,配方不含花生,不能保证配料中不含花生,工厂中不含花生。”TESCO苹果浓缩果汁和橘子浓缩果汁有“过敏提示:含亚硫酸盐。”然而国产食品除“康师傅”、“卡夫”等饼干有类似过敏提示的标志,但标志也在很不显眼的位置,其余几乎看不到类似标识。
而部分消费者对此也知之甚少,一位在维多利超市购物的刘阿姨边选购食品边告诉记者,“要不是你问我,我还真没有想到。”不过刘阿姨也表示,“虽然哪些食品会对自己引起过敏反应很了解,但还是会有疏忽,因此,如果企业能处处为消费者着想,加以标示,也可谓人性化服务吧。”
质监局:还没有相关强制性规定
记者在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食物过敏已引起了国际组织和一些国家的高度重视,这些组织和国家相继制修订了有关在食品标签中明示过敏成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食品法典委员会关于食物过敏标识的问题,在《预包装食品标识法典通用标准》中要求,对于已知的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和配料应始终加以说明。美国于2006年1月1日实施的《食品过敏源标签和消费者保护法案》中规定:对于含有牛奶、蛋类、鱼类、贝壳、坚果、花生、小麦、大豆等8类食品过敏源的食品,食品生产商或包装商必须在食品包装标签上明示。欧盟对食物过敏标示的要求更严格,除了上述8类过敏源外,还包括芹菜、芥菜、芝麻和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并要求如果其食品名称中没有完全标明,必须在其标签上清楚地标明,并要对产生过敏的配料给出明确的信息,任何过敏物质都不能隐瞒。
但是记者从呼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我国目前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还没有关于过敏提示的相关强制要求,因此在食品标签上标注过敏提示肯定需要一段时间。呼市质量监督部门也表示,现在食品花样很多,外包装也形形色色,加上国家尚未针对包装指定相关规定,因此只能靠市民自身多留心,保证健康。内蒙古医院皮肤科一位医生也介绍,现在比较容易过敏的群体是儿童,过敏源主要集中在鸡蛋和牛奶,成人过敏源比较广。目前国内的食品包装很少有过敏提示,他建议,市民在选购食品时,要主动关注食品标签的配料,避免食用相对自己含有过敏源的食物,自己首先要对自己的健康负责。 (文/ 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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