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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了,消费侵权还有哪些“顽疾”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3-13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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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上海3月12日专电(记者俞丽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自199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首次确定年主题“讲诚信,反欺诈”至今,这项活动已连续开展了12年。

    历经12年,在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的同时,消费领域仍有一些焦点问题成了久治难愈的“顽疾”。

霸王条款还是让消费者感到头疼

    近年来,上海、重庆、武汉等地都进行过调查,消费者对电信、保险、航空及部分公用事业行业的满意度仍然不高,霸王条款还是让消费者感到头疼。

    专家点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部长唐健盛表示,目前在一些行业,尤其是垄断行业,霸王条款依然“横行霸道”。信息、资源、身份不对称,造成消费者还无法拥有真正与这些经营者公平博弈的能力和地位。只有完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引入竞争机制、增强消费者的话语权,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霸王条款。

虚假广告改头换面屡禁不止

    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2004年“诚信·维权”,“诚信”一词在中消协的年主题中两度出现。但虚假广告改头换面,屡禁不止。消费者因此质疑,难道就没根治的办法?

    专家点评: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洪林认为,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根源之一,是部分企业“不怕罚,罚不怕”。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将广告费用作为违法广告处罚的基础。一些房产公司对楼盘夸大宣传、拼命推销,广告费用不多,由此获取的收益却相当可观。即便作出处罚,对相关企业和整个行业也缺乏足够的震慑力。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10版  
(编辑: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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