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2008专题 >> 消费者权益日
 
 

专家提醒:农民春耕购种要“六注意”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3-13 11:27    
字体 [   ]  [ 打印 ]  [ 发表评论 ] [ 关闭

    春耕购种在即,为避免假冒伪劣种子坑害农民,帮助农民买到货真价实的种子,牡丹江市种子专家近日针对农民购种提出了“六注意”。

    一要看证照。要选择正规经营单位,即具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或其分支机构,具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单位书面委托的代销商和分支机构,以及具有经营不再分装的小包装种子资格的商店。不要到没有证照的商店购买种子。

    二要识包装。上市销售的种子必须附有标签并标明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审定编号、植物检疫证号、质量指标、产地、生产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属于转基因品种的要有转基因标识。不要购买标识不全或无标识的种子。

    三要索要发票。购种时一定要索要发票,以便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索赔依据。

    四要购买合法种子。即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品种,并有品种审定编号。不要购买未经审定通过的品种。

    五要避免盲目求新。任何新品种都有一定的适宜区域,农民应该参照其特征特性选择适合本地种植的品种,避免选错品种和越区种植。
    六要检测种子发芽率。购种后要及时做发芽试验,发现有质量问题及时与商家沟通退换。

    此外,专家还提醒农民,一旦发生因种子质量不合格而造成农民损失的情况,当事人首先要及时和商家取得联系,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拨打当地种子管理处投诉电话投诉,或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建平)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编辑:李国栋)
  
新 闻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