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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购买食品8注意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3-13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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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呼和浩特市工商局“12315”、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出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春季购买食品应做到8注意:

    一、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注意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的商场、超市、商店、集贸市场购买食品。

    二、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要选购包装标识齐全的食品。

    三、看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日期。临近失效期的食品不宜过多购买,以防保质期内食用不完时而造成浪费或超过保质期继续食用危害身体健康。

    四、看清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国家规定米、面、食用油、酱油、醋5类食品必须通过“QS”认证,绿色食品须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可并在外包装上加贴绿色食品标志。

    五、看食品的色泽,注意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色泽过于鲜艳或脱离本色的食品要注意辨别。

    六、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挑选食品、收款是否由专人负责或有严格区分的专用工具。

    七、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不要被“低价”、“促销”等现象所打动。

    八、看经营者的诚信度,注意提高食品消费安全防范意识。消费者要主动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凭据,如出现问题可作为举报的重要依据。发现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要及时向呼市工商局“12315”、呼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娜日斯 范莉)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编辑: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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