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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工业”是“消费和谐”之基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3-1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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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经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将“消费和谐”确定为中国消费者协会2007年主题(3月12日《长春日报》)。

    据中国消协的解释,所谓“消费和谐”,就是在消费领域中全社会要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推动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消费”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消费者生活需要最基本的社会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都属于“消费”的范畴。毫无疑问,面对当下广大公众普遍存在的消费信心不足状况,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与经营者这对突出的矛盾,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消费和谐,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也是保护人权、“保障人民享有的广泛民主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看来,“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任重道远,值得期待。

    “消费和谐”的本质是诚实守信,需要道德的渗透与支持。毋庸置疑,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但维持社会经济秩序不仅有法律,还有道德。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德治与法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尽管诚信与市场经济并不天然伴生,但它却是维系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内在需求。如今,世界经济已经进入了“信用经济时代”。事实证明,诚实经营、讲究信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市场经济靠诚信支撑,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生命所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条件。为此,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前总裁说道:“我们公司卖的不仅仅是电脑,卖的更重要的是诚信。”

    其实,在消费领域出现的不和谐因素中,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是诸多矛盾中的主要矛盾,而经营者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缺失,则是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因此,着力加强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尤其是在那些与消费者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行业里,强化道德自律,倡导诚实经营和讲究信誉,切实践行“道德工业”理念,增进企业社会公德和责任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信用文化,积极构建新型“道德工业”,才是破解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矛盾,实现“消费和谐”之基,进而从源头上构建消费和谐。

    当然了,一个巴掌也拍不响,提高消费者素质也是“消费和谐”的重要方面。只要消费者素质提高了,就可以避免上当受骗和权益受损;即使其权益受到损害,也知道如何依法维护,自然不良商家也就没了市场。 (徐云鹏)

来源:红网  
(编辑: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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