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2008专题 >> 消费者权益日 >> 图片报道
 
 

消费与责任,如何正确“摆放”?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3-13 10:12    
字体 [   ]  [ 打印 ]  [ 发表评论 ] [ 关闭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民众对侵权与维权日益重视,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就业歧视、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等也呈现几何级增长,在过去几年来发生了太多“劳务纠纷”事件,“职场维权运动”,给个人及企业造成了很多的麻烦,引起了社会各方人士的关注和反省。

    2008消费维权主题为“消费与责任”,其主要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新闻媒体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责任。

    消费与责任,如何正确“摆放”?

来源:江门新闻网  
(编辑:李国栋)
  
新 闻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