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公布了2008年内蒙古价格预期调控的目标是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力争低于全国平均实际涨幅。对去年全年价格涨幅和月度价格涨幅高于全区实际涨幅的盟市,除国家统一出台的调价项目和节能减排收费以外,原则上不出台地方调价项目,价格涨幅力争不突破全区平均实际涨幅。对去年全年价格涨幅和月度价格涨幅低于全区实际涨幅的盟市,上半年不出台地方调价项目,价格涨幅要控制在全区平均实际涨幅以内。 凡是由于政策不落实造成重要商品供给紧张、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的,盟市政府要及时向自治区政府报告,作出书面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地方领导的责任。 (文/冬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