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2月4日电 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08年元旦、春节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抽调人员组成三个专项市场巡查组,深入呼市、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分别对食品、成品油、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的价格和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一、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执行情况
检查组选取了民族商场、维多利亚商厦、王府井商厦、民族嬉水超市和东瓦窑批发市场等几家群众购买商品相对较为集中的经营单位和流通网点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中发现几家商场经过去年对其不规范价格行为进行处罚和集中对商场物价专管员的培训后,商场的明码标价和优惠促销活动已经较为规范。食品市场的货品供应充足,蔬菜和粮食价格较上年同期涨幅不大,但肉类和食用油价格较上年同期涨幅较大,猪肉上涨41%,牛肉上涨76%,羊肉上涨48%,食用油上涨85%;几家商场的超市明码标价比较规范,但东瓦窑批发市场在明码标价方面却存在较大漏洞,大部分摊位没有标价签,也没有明显的价格标识。为此,检查组对东瓦窑批发市场的管理部门当场给予严厉告诫,责令其在近期内整顿市场内的明码标价,保证群众清楚价格信息、明白消费,同时要求呼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另外还抽调专人对伊利、蒙牛两大乳业集团近期液态奶的出厂价格进行了调查了解,液态奶的出厂价格分别上涨了11.3%和14%,涨价的主要原因是原料奶价格上涨推动液态奶的成本增加。此次调查为做好下一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成品油市场价格执行情况
针对近一段时间成品油持续上涨和供应紧张的状况,检查组重点对呼市、包头市市区以及国道、省道、高速路等重要路口的中石油、中石化总公司直属加油站和社会加油站(约50余家)进行了检查。总体看我区成品油市场价格秩序良好,但通过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1)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由于受国际原油持续上涨和国内油品供应紧张的影响,限量供应各种型号的成品油,在一段时间内高标号汽油和-10号柴油有断档脱销现象。(2)一些社会加油站和批发企业存在擅自提高价格销售柴油的现象;销售时不开发票或者按照规定价格开据销售发票,实际却高于定价向用户收取货款;囤积惜售,伺机转手加价倒卖的现象。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成品油价格政策的规定,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加剧了成品油供应的紧张局面,对上述已查实的违法行为除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分别给予罚款1000—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呼和浩特市凌峰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加油站、呼和浩特市兴达加油站、呼和浩特市华威加油站、包头市安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加油站、包头市固阳县发达加油站、包头市九原区正大加油站违反政策规定擅自提高成品油销售价格的典型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
责成呼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对群众举报的液化气配送中心擅自提高液化气销售价格(每吨提高500—1000元)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违法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公路客运票价执行情况
春运将至,公路客运票价是群众较为关注的价格之一,检查组重点对鄂尔多斯市鑫茂汽车站、东胜汽车站、包头市昆区汽车站、东河汽车站的公路客运票价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与检查,检查中发现各地的客运票价总体执行的较为规范,没有突破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但是存在客运站点明码标价不到位、不规范和售票时非自愿附带一元保险费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给予纠正,要求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承包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尽快重新设置规范的价目表,更新价格信息,切实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同时要求各营运车辆在醒目位置张贴12358价格举报电话,以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生活必需品和基本服务价格市场的秩序,提高了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将继续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关注市场价格的变化,促进市场价格秩序的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