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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厅政治部部署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爱民实践活动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1-30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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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教育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在新的一年开好局、起好步,按照公安部《关于在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近日,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就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爱民实践活动做出了部署,这次爱民实践活动的主题是"警务阳光进万家",2008年1月10日为全省"2008爱民实践活动启动日"。

    这次以"警务阳光进万家"为主题的爱民实践活动,是省公安厅党委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着力建立新型和谐警民关系的一项具体举措。省厅通知要求各地在爱民实践活动中要突出公安机关的职能,结合2008年元旦、春节安全保卫工作,本着方便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以贯彻落实省厅制定的二十八条便民利民措施为抓手,切实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研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服务群众,尤其是户口登记、证照办理等窗口服务岗位,要文明礼貌上岗,热情优质服务,以良好的工作态度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要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派出所、治安、刑侦、出入境、消防、交管、禁毒、法制、110报警服务台等基层单位要以开设宣传栏、张贴宣传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报警情信息,揭露犯罪手段,讲授防范技能,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能力,鼓励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各地公安机关要普遍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各类治安隐患,防止元旦、春节期间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办案及窗口单位的全体民警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尽可能在春节前将有关案件办结,并及时返还应当返还的财物,及时结清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非正常债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省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多种活动,积极营造警民平等交流的良好气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1月10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选择适当方式举行具有一定声势的爱民实践活动启动仪式。活动期间,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认真落实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通知》要求, 认真总结经验,继续组织开展"警民相约进警营"活动,把群众请进警务室、请进基层所队,与群众进行"面对面"对话。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向广大人民群众介绍公安机关以及各警种的职能、作用和警务工作,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急需办理的问题,使群众近距离地了解基层民警的工作情况,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信任与支持,真正形成警民心手相连,共建平安和谐家园的良好局面。要积极邀请党委政府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公安机关视察、座谈,全面汇报工作,虚心征求意见。要突出"警务阳光进万家"这一主题,采取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举行警民联欢会等形式,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困难群众家庭、走进优抚对象家庭、走进受害人家庭,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宣传公安工作。对本地经济落后的村社、生活贫困的家庭、亟需帮助的人员,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摸,列出重点帮扶对象,开展帮扶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困难和问题要逐一登记,凡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有关期限,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解决的抓好督促落实,并及时向群众反馈;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和向有关部门的转交工作,努力推动相关困难和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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