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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机关强力推进爱民爱警实践活动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1-30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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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爱民实践活动的通知》和辽宁省厅关于组织开展“爱民爱警”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力推进辽宁省公安机关“爱民爱警”活动的深入开展。13,辽宁省厅组织召开了厅机关“爱民爱警”实践活动协调会,各处室总队领导和宣传处的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辽宁省公安厅宣传处处长周左盾传达了文喜厅长、雪峰主任就“爱民爱警”实践活动的指示精神,并对前段“爱民爱警”实践活动进行通报。会议提出,各警种要结合本警种的工作特点,认真研究、精心谋划,拿出切实可行的“爱民爱警”实践活动方案,尤其是爱民统一日活动的方案,要有创新、有特色,做到各警种的“爱民爱警”活动百家齐放。加强检查督促,要求各警种加强对各单位“爱民爱警”活动的检查指导,督察和宣传处组成检查组对全省进行明查暗访,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辽宁省厅及时起草下发了《关于营造“爱民爱警”活动的热烈氛围的通知》和《关于对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爱民爱警”实践活动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强化辽宁省公安机关“爱民爱警”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14日下午,辽宁省厅在多功能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公安机关“爱民爱警”实践活动专题部署电视电话会,各市局宣传处(科)长及县区分局政委参加了会议。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和盘锦市公安局宣传处(科)长分别发了言,专题汇报了“爱民爱警”实践活动的落实情况。自省厅部署“爱民爱警”实践活动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都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完成,普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和措施,都结合本地、本警种的实际情况,迅速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为强化“爱民爱警”实践活动开展,进一步推进“爱民统一日”活动顺利进行,辽宁省厅宣传处就如何抓好和开展“爱民爱警”实践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抓策划。要站在全局的角度从整体考虑、站在本地区甚至全省的角度考虑,结合自身的地域特点来谋划地区“双爱”活动。做到有点有面、点面结合,用每一个精致的点来形成有声势的面。二是抓指导。要协调各警种、协调县、区局各部门齐抓共管。对各警种下达指令、做出部署,要面对面地对相关部门进行指导,要下到基层单位去指导,要有重点去指导。三是抓实效。“爱民爱警”实践活动不能停留在讲话上、不能停留在方案上、不能停留在纸上、更不能停留在召开会议上,要实实在在地把这项工作做实,不要搞形式主义。

    同时,在活动中要“五有”:一是有氛围。就是要强化宣传,要积极与当地媒体进行联络、沟通,将活动内容、活动方式通报给媒体,以便他们报道。要积极向省级媒体、中央级媒体反应我们的工作动态,抢占一席之地。二是有重点。要按照文喜厅长的指示,除了值班、执勤的民警以外,全体民警都要联动。三是有创新。要寻找一个让群众愿意参与,让民警参加的载体。四是有检查。主抓部门部署完之后,要进行检查,确保活动有声有色。五是有总结。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把情况反馈给省厅,便于掌握。

    目前,辽宁省公安机关“爱民爱警实践活动按照省厅部署,积极策划活动,细化本单位方案,正在有计划、按步骤的全面展开,逐渐掀起“爱民爱警”活动的高潮。

来源:  
(编辑:实习生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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