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首要是“富民”。如何才能让更多的老百姓走上富裕路?“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就这个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展开了热议。他们认为,富民的基础就是让每一位劳动者“劳有所得”。
解决就业——让劳动者“有事可干”
“劳”,就是劳动、就业。实现“劳有所得”,首先解决“劳”的问题,即让劳动者“有事可干”。就是说要想方设法使那些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愿望的群体能够就业,解决好“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关键问题。分析“劳有所得”的深刻内涵,卢纯才委员看法独到。
岱庆格日乐委员认为,政府在积极解决就业问题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农牧民的培训,增强他们各方面的技能。她说,以转移出来的牧民为例,如果不加强就业观念教育,对他们进行相应的就业培训,从小生长在草原上的牧民就很难掌握适应城市生活的生存技能。所以,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培训,让每个劳动者有事可干,实现就业。
保障机制——让劳动者“有钱可挣”
“得”,就是收入、分配。“劳有所得”最有力的支撑就是保障机制,没有了这个保障,劳动者则很可能在付出劳动后,因种种原因“挣不到钱”。
吕慧委员在发言中说,2007年,北方公司关停了37台小机组,共有5000多名职工面临分流。但是,他们成功地进行了职工再分配,让这些职工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让他们都实现了再就业。同时,几年来北方电力还努力给社会提供就业岗位。
说到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吕慧建议,只有建立健全完善长效的保障机制,约束相关企业,才能最终让农民工的利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