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2008专题 >> 内蒙古自治区“两会”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1-23 16:41    
字体 [   ]  [ 打印 ]  [ 发表评论 ] [ 关闭

    1月22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尤仁向大会作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大会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尤仁所作的报告从6个方面概括了自治区十届人大5年来的工作。报告指出,十届人大任期以来,常委会审议法规案128件,其中,制定、修改、批准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121件,废止、批准废止地方性法规4件。从维护公民权利、保护弱势群体出发,制定、修改、批准了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保护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劳动者工资等方面的法规。着眼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制定、修改了有关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市场、技术和人才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物业、道路交通、燃气、旅游业规范发展等方面的法规16件,为自治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常委会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围绕促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听取和审议了政府有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扶贫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等报告。开展了劳动法、工会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执法检查。常委会依法讨论决定自治区的重大事项,认真行使任免权。推进代表工作创新,保障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强化联系指导职能,推动全区人大工作深入发展。以树立“三个形象”、提高“三个素质”为目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蔡冬梅)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李国栋)
  
新 闻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