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3日下午,呼和浩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关于将5件议案交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实施的决定。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将杨峰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地保护和建设的议案”列为1号议案。将赵连炳、吕光明等2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快蔬菜保护地建设和蔬菜市场建设步伐的议案”、王志强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引黄配水工作的议案”、杨英璐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乡镇、村和市县公路两侧建设发展规划的议案”、清水河县代表团和武川县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议案”分别列为第2号、第3号、第4号、第5号议案。5件议案当日交由呼市人民政府实施,并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呼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实施情况的报告。(文\海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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