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以来,民族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新的重大突破。党的十七大,对民族工作做出新的部署,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视察自治区期间,对做好自治区的民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开创自治区民族工作新局面。
一、十六大以来民族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我国民族问题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世界民族问题发展的宏观趋势,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观点和论断,进一步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民族问题、怎样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这个当代中国民族工作最根本最主要的问题,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党的十六大以来民族理论体系的创新可以用四个第一次概括:第一次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并将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进行了系统性的总结概括;第一次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即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第一次指出“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和各级党政组织的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的重大论断;第一次提出“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属性,平等是基石,团结是主线,互助是保障,和谐是本质。同时,总结了我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58年来的经验,明确指出:“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们党处理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十分重视民族地区的发展,从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并实施了三个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十一五”规划,实现了我国民族工作规划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制定了《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标志着在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对民族工作做出的战略部署,召开了全区民族工作会议,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制定了我区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正产生着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加快我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坚持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教育,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合法权益,使得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重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大力发展民族教育,积极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抓紧抓好,为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把内蒙古民族工作推向新阶段党的十七大对民族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明确要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十七大召开后不久,胡锦涛总书记第一次到地方视察工作就来到内蒙古,并提出“三个着力”的要求,其中就要求“着力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内蒙古民族工作要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按照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抓住机遇,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巩固和发展我区民族团结进步的大好局面,积极促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
(一)促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问题的研究,落实好现有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提出符合实际的新政策措施,为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抓好中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好少数民族事业、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三个规划。落实好民族贸易优惠政策,支持民贸和定点企业的发展。
(二)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我区有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我们要加强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和保护,突出抓好蒙古语言文字的传承和发展,为我区建设民族文化大区做贡献。
(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年来的光辉历程,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树立了光辉典范。我们要继承和发扬民族团结进步的光荣传统,大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学习教育,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深入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依法对民族工作进行有效管理。
(四)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民族工作部门要在自治区大力推进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过程中做更多努力,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培养更多既掌握民族语言又能熟练使用汉语的人才。大力发展民族体育,办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支持民族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作者阿迪雅系自治区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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