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7年12月上旬统计,包头市共发放保障金15762万元,比上一年增加了3648万元。包头市的低保工作创下3项自治区第一。
城镇人均低保金最高。包头市政府决定,在2007年全市城镇低保标准已提高2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20元。市区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30元;旗县从原来的160元提高到180元。
农牧区低保金最高。截至11月底,包头市农牧区低保对象约4.5万人,发放保障金2800多万元。较上一年扩大面积77%,比自治区要求的50%高出22个百分点。保障补助水平由2006年的每人每天1.2元,提高到1.68元,比自治区要求高出0.48元。
“三无”A类人员保障金水平最高。到2007年11月底,包头市“三无”A类人员有688人。每人每月补助320元,另有每年400元的煤炭补贴,还有一次性的2000元补贴。平均每人每月可以收入500多元。(作者: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