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2007专题 >> 草原迎盛会 >> 新闻月历 >> 十二月
 
 

蒙医药4部标准规范编纂完成 拥有国家标准

www.nmg.xinhuanet.com   2007-12-07 15:02    
字体 [   ]  [ 打印 ]  [ 发表评论 ] [ 关闭

    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7日电(记者张丽娜)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历经两年多的努力,蒙医药标准化建设项目的4部标准和规范的编纂任务于日前圆满完成,这表明蒙医药标准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蒙医药拥有了国家标准。
    
    为推进蒙医药标准化建设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于2005年成立了“蒙医药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拨专项经费实施“蒙医药的标准化建设项目”研究工作。
    
    这个项目主要包括: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负责研究制定《蒙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研究制定《内蒙古蒙药制剂规范》;内蒙古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负责《蒙药材炮制规范化研究》、《蒙药材质量标准化研究》。
    
    据介绍,《蒙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由蒙医内科、外科、骨科、妇科、儿科、五疗(传统疗术)科、五官科、温病科等8个临床学科的424种病证的诊断、疗效标准组成。
    
    此标准以临床诊治中的病例资料及蒙医文献资料为依据,按照国家关于中医药(包括民族医药)的有关要求,以蒙医临床中常见的病证为“经”,以诊断与疗效判定标准为“纬”,经60余名蒙医各学科领域知名专家编纂而成。蒙医药标准的制定,填补了目前蒙医权威病证诊断与疗效判定标准的空白。
    
    据悉,蒙医药标准将在内蒙古、辽宁、青海、甘肃、黑龙江、吉林、北京等省区市蒙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试用。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编辑:芮文)
  
新 闻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