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11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局长李毅中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督查时质疑,“1127”事故发生快两年了,移送司法机关的10多名责任人,为何还没有得到处理?
据悉,李毅中此行是参加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督查组。整个督查行动,发现了不少具体问题:在吉林辽源,企业花十几块钱买的安全帽摔在石头上就碎掉,起不到保护作用;在吉林松原,某石化公司执行“三同时”政策,被指为是“说假话”;在七台河市,煤矿关停工作不到位;以及媒体广泛关注的“1127”事故两年后责任人未得到处理,等等。
督查组发现的种种问题表明,在涉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细节上,一些地方的企业和政府的管理疏忽、粗漏非常惊人。
具体到七台河“1127”特大恶性事故处理上,案件发生迄今已近两年,却始终没有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根据记者的初步调查,我们可以设想一些假如,比如:
如果查办这一案件的公安机关,能更主动积极地和有关部门联系,尽早拿到相关证据,就能使案件更快得到处理;
如果检察机关能够在案件证据等各方面提出更为细致、全面、准确的要求,以免公安机关反复补充侦察,也可以加快处理速度;
如果有关部门能更及时、主动、符合要求地将相关报告交给侦查部门,也能尽早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