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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医疗机构不得拒收艾滋病孕产妇

www.nmg.xinhuanet.com   2007-11-29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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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太原3月17日电(记者谭博文)太原市卫生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太原市的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收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并实行属地化管理和首诊负责制。

    通知要求,如果因医疗保健机构拒收、推诿感染艾滋病病毒(HIV阳性)的孕产妇等原因造成延误艾滋病母婴阻断或孕产妇失访等事件,将对有关医疗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责任人的执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还规定,因医疗技术服务水平所限需要转诊,必须由首诊医院同有关医院联系同意,持转诊交接单,由交接双方签字,任何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推诿或拒绝向HIV阳性孕产妇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来源:新华网  
(编辑: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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