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内蒙古各媒体多次报道了大学生李莹捐献眼角膜的事迹,看到和听到这些报道的人都深受感动。但也有人漠然视之,认为人患了绝症反正是死,捐献不捐献眼角膜,其实是无所谓的事。这种看法很值得商榷。
首先,人不管得病而死还是因其他原因而死,在其生前能做出捐献自己器官决定的,一直是少数。捐献者坦然献出器官,含笑离开人世,这是一种多么惊心动魄的伟大!认为无所谓的人,他们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吗?我断定他们不能———因为能够这样做的人,决不会如此想,更不会如此说。
其次,把自己的器官捐献给别人,不仅能使别人更好地活着,而且有时还能把别人的生命从死神手里夺回来,从而也使自己的生命得到了延续。比如李莹捐献了眼角膜,表面上看,是她闭上了双眼,那两位青年重见了光明;可从人生的意义方面看,李莹不正是借助那两位青年的眼球,继续欣赏着这个美好的世界吗?这里还要补充一点,捐献器官的并非都是自知生命将要结束的人,不少人为亲人、为朋友,甚至为陌生人捐献了器官,他们自己仍然活着,有的还活得很好。他们的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在某种意义上更值得我们学习。
最后,据我所知,凡是毅然捐献器官的人,他们平时的表现就一贯良好,早已在感动着身边的人了,李莹就是如此。
李莹是幸福的,因为她不仅实现了自己的遗愿,而且永远活在所有正直善良人们的心中!(李淑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