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妇联2002年信访接待的投诉显示,家庭暴力和第三者问题占投诉总数的40%,今年第一季度家庭暴力和第三者问题的投诉高达91件,约占总数的30%。
针对妇女在家庭中遭受暴力这一最突出、最普遍、而又最不被人们关注的问题,南平市委高度重视,由南平市妇联牵头,与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以南妇[2003]综字第6号文联合制定并已出台了《南平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暂行规定》。规定诠释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倡导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尊重妇女、家庭和睦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重申在全市公民中广泛开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道德教育,以增强妇女、儿童和老年人防范家庭暴力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调动各级基层行政组织、调解委员会组织等部门对家庭暴力的防范和调处作用;具体规定了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家庭暴力应采取的相应处罚措施和监督手段。
为进一步加强反家庭暴力工作,及时受理和查处家庭暴力案件,南平市还将设立完备的家庭暴力投诉机构,使反家庭暴力投诉机构网络化;在各级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部门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以保全被害人的证据,为其提供鉴定费用的减免和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