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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www.nmg.xinhuanet.com   2007-11-2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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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发布时间】1992-4-3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有效性】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五十八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逐步完善对妇女的社会保障制度。

    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

    第三条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来源:中国妇女网  
(编辑: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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