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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言取消"教师资格终身制"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9-07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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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并不是一种普通的社会职业,“教书育人”的职业使命决定了其特殊的工作性质——如心灵上的独特精细性、非功利性,精神上的潜在创造性、超脱性以及实现整个职业目的的艰苦性和长期性,而要更好地服务于这种职业性质,必然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稳定的职业环境。在教师节来临之际,一则有关教师的新闻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教育部师范司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教育部正在讨论是否定期对教师资格制度进行认证。这位负责人说,现在对老师的认证是只要一取得就终身拥有,从某种程度上,现行教师资格制度如同终身制。教育部正在进行的讨论意味着实行了10年的教师资格制度可能要取消终身制。(《中国青年报》9月8日)

    根据上述负责人的介绍,取消“教师资格终身制”主要是基于这样两种考虑:保证足够的“教师门槛标准”——提高教师的综合素养;以此作为配套措施,“确保素质教育的实施”。

    也许,从一般简单的职业资格认证管理逻辑上看,这些取消教师资格终身制的理由似乎是言之成理的———定期更新而非一劳永逸的资格认证,更有利于不断检验从业者的职业素质,并敦促其改进和提高这种素质,从而达到保证职业本身素质的目的。但是,站在教师职业本身的特性,以及当前的教育体制现实的角度,上述取消教师资格终身制的理由,笔者以为又是很难成立的,因此应慎言“取消”——

    首先,众所周知,教师并不是一种普通的社会职业,“教书育人”的职业使命决定了其特殊的工作性质——如心灵上的独特精细性、非功利性,精神上的潜在创造性、超脱性以及实现整个职业目的的艰苦性和长期性,而要更好地服务于这种职业性质,必然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稳定的职业环境。记得有学者曾这样表示:“在现代社会,有一些职业是不能完全遵循利诱原则行事的,如教师、法官,因为支撑这些职业的,除了谋生价值外,还有一份其他职业往往不具备的‘神圣’品质”。显然,这样一种“神圣”职业品质,决定了它不可能完全按照一种简单的“认证—从业”逻辑进行管理。事实上,很大程度上也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在一些国家,教师、法官往往实行的都是终身制——以优厚的薪酬待遇、长期稳定的从业环境,来保证这些职业的内在独立性和超脱性。

来源:燕赵都市报   
(编辑: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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