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粮油蛋菜、方便面、奶制品等攸关民生的一系列商品纷纷跟风涨价,百姓生活成本不断攀升的关键时刻,国家发改委明确表态,以通知的形式要求各地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的出台,审慎采取价格干预措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切实做好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工作。(据新华网7月30日报道)
发改委的“通知”一共有五条,重点在和价格有关的前三条。第一条是“要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的出台”,这当然很好,但意义不大,因为现在地方政府能够直接去“提”的商品价格已经非常有限,能源、电力等价格的控制权,则是由国家发改委自己掌握的;第二条是“要审慎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目的显然是为了防止一些地方政府用行政手段限制价格,比如前不久的兰州牛肉面限价事件;第三条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目的是要防止出现“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这三条也可以简单地归结为一句话: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市场,由市场自发地去决定价格。
现在我们是搞市场经济,由市场来决定价格,自然是天经地义。但问题在于市场是最缺乏悲悯之心的,如果它所决定的价格使得民生日益窘困,甚至难以为继怎么办?政府还是坚决不干预吗?
更何况,在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力量、信息极不对称,无法进行平等博弈的情况下,政府的不干预,其实本身就是另一种干预,因为这等于是在放任商家盘剥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