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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鄂尔多斯市作出一个全国都没有先例的决定:所有落榜的农牧区的高中毕业生,自愿报名,就地培训,培训后由政府安排工作,不鼓励他们再回农村牧区。该市的目标是减少乃至“消融”农牧民,真正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该市的东 胜区早已实行这种“教育移民”,2007年,农村人口已由4万多减少到1万多。45岁以下的农牧民带家进城,可以得到68平方米的成本房,费用不到4万元。
这只是内蒙古改善民生,共建共享和谐家园的一个缩影。
钱包快速鼓起来
不管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他们突然感觉到比过去有钱了,而且越来越有钱。
2006年,内蒙古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358元,增速由2000年的7.5%提高到13.4%,由2002年全国的第29位前移至第12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42元,增速由2000年的1.7%提高到11.8%,由2002年的全国第22位前移至第16位。
内蒙古始终把增收富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作为各级干部最重要的政绩。通过政策增收和产业增收等多种途径,努力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稳定化和来源的多元化。
内蒙古实行“多予、少取、放活”政策。2005年,率先在全国免除了农牧业税,共减免涉农涉牧税收28.3亿元,农牧民通过减负人均增收200余元。兑现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补贴以及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各类补贴,财政支出48.4亿元,农牧民人均获益400多元。大力扶持农牧业产业化发展。2006年,全区42%的农牧户加入到产业化经营链条中,人均通过产业化经营增收1170元,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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