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8月3日电(记者任会斌)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获悉,2006年以来,内蒙古集中力量打击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突破。下一步,内蒙古将围绕重点,继续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
2006年以来,内蒙古集中力量治理、查办了一大批案件。截止到2007年7月底,内蒙古已受理商业贿赂案件线索652件,已查结案件541件,198名涉案人员受到刑事处理,另有43人和258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行业处罚,涉案总金额8180多万元,同时还收缴有关单位、个人不当所得222万元。
据介绍,结合本地实际,下一步,内蒙古将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重点领域作为治理重点,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注重实效,力争取得反商业贿赂新突破。
同时,内蒙古还将充分发挥查办重大典型商业贿赂案件的威慑力,各级检察、公安、审计、工商、纪检监察机关保持协调、联动,凡是涉及以上六大领域的案件线索,将集中力量再突破一批商业贿赂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以遏制社会上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势头。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已经作出要求,对未审结的商业贿赂大案,要进行重点督办,已审结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发布,以借助舆论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效果。
此外,内蒙古还将探索建立内蒙古统一的市场监管平台、监管标准,以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不正当行为进行惩戒。同时,还将逐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特别是改革六大重点领域的管理体制,促进政务公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