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2007专题 >> 十七大 >> 辉煌成就
 
 

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60年:伟大实践见证伟大创举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7-31 12:07    
字体 [   ]  [ 打印 ]  [ 发表评论 ] [ 关闭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7月30日电(记者吴国清、邱红杰、丁铭) “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保障了我国少数民族的权益。”最后一位蒙古族王爷、内蒙古自治区原政协副主席奇忠义老人这样对记者说。

    年逾八旬的奇忠义是成吉思汗第34代嫡系子孙。新中国成立前,他作为伊克昭盟(即今天的鄂尔多斯市)郡王旗札萨克(即旗长),率全体军政人员和平起义。

    目睹6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的变迁,奇忠义说:“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了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保护了少数民族的文化发展。”

翻身牧民唱赞歌

    “起来,蒙汉的人民,我们要团结一心。我们同是受苦受难的奴隶,我们同是受人宰割的羊群……快把手拉起,快把脚放齐,跟着鲜明的旗帜,创造我们美好的大家庭。”

    家住乌兰浩特市的韩唐书老人,对60年前的这首“流行歌曲”记忆犹新。

    “旧社会的内蒙古是什么样呢?蒙古民族处在社会最底层。农牧民缺医少药,人口急剧下降。”84岁的蒙古族老人高万宝扎布回忆说。

    怎样改变这种命运,内蒙古各族人民的前途在哪里,代表着广大群众利益的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思考着这个问题。

    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解决好民族问题是中国历代政权面临的重要课题。中国共产党自成立后就十分重视民族问题,一直孜孜不倦地探求解决民族问题的出路,经过多种途径的探索,最后确立了符合实际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然而,当抗日战争的胜利号角余音未消时。内蒙古苏尼特右旗就出现了所谓“内蒙古共和国临时政府”,在王爷庙出现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针对内蒙古地区存在的民族分裂和所谓“独立自治”活动等复杂斗争形势,中国共产党展开了以民族区域自治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的伟大实践。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编辑:李国栋)
  
新 闻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