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门前彩旗飘飘,上午10时整,审判综合大楼落成仪式在这里举行。
自治区领导万继生、胡忠、柳秀、连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维山,呼和浩特市党政军领导汤爱军、吴一微、刘香芸、张立忠、陈焕文、王志平、张彭慧、李鹤、兰恩华、包钢、赛娜、邢燕菊、云公和、高昆生及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安全局负责人及有关领导出席了落成仪式。
市中院审判综合大楼位于金桥开发区,于2003年6月破土动工,2006年底竣工,今年上半年投入使用。审判综合大楼占地69亩,主体7层,分为审判、办公、培训、服务四个区域,内有20个大、中、小审判法庭及立案大厅、信访接待、羁押室等配套设施用房,科技含量较高。
市委副书记王志平在落成仪式上指出,市中院审判综合大楼的落成,彻底改变了中院诉讼场所、办公条件落后的状况,为开创首府法院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了庄重、规范、整洁的环境。他说,改善司法条件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增强司法能力。因此,市中院要紧紧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条主线,提升首府法院的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充分有效的发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保障发展、服务人民的职能作用,为建设现代化和谐首府做出应有的贡献。
落成仪式上,市中院院长李宪法带领全体法官面对国旗宣誓。(文/夏合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