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在农家增收入、学在农家长智慧、乐在农家爽精神、美在农家展新貌”———遵义市开展的“四在农家”活动,展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农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它不仅为广大农民增加了收入,也丰富了农民群众的生活,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央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要求。遵义的“四在农家”活动与中央提出的20字要求是一致的,既有物质文明,又有精神文明,内容通俗易懂,贴近生活,农民容易接受,因此很快蓬勃开展起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千头万绪,到底该如何入手?遵义的“四在农家”活动可贵之处就在于找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抓手”和有效载体。“四在农家”活动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这个农民最关心、最迫切的要求入手,抓住农民致富这个核心,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他们大胆探索和创新,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即“党政引导、村组自治、部门服务、资源整合”。在这样的机制下,各级党政的领导“到位”而不“越位”,既加强领导,又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紧紧依靠农村基层组织、村组干部和村民,支持他们自主开展创建活动,不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点子、带着项目和资金到帮扶点上办实事、好事;将各种资源进行整合,将人财物等捆绑使用,形成合力,实现效益最大化。
常言说,良好的开头往往是成功的一半。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否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对于落实“十一五”规划至关重要。“四在农家”活动是遵义的创造,也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乃至全国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是丰富多彩的,没有固定的模式,各地应按照中央提出的20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扎扎实实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