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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7日 根据录音整理)
今天市委举行中心组学习会,传达自治区盟市、厅局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初步研究我市"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需要我们认真调研,积极探索,科学规划。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精神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是部署今年农村工作的一个重要文件,也是指导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在中央和自治区举办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以及自治区储波书记、杨晶主席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一号文件和中央、自治区领导的讲话精神。最近以来,新农村建设为社会各界所关注,成为媒体上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一重大课题,理论界在研究探讨,各地也在积极探索,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和措施。通过学习要在四个方面理解和把握中央和自治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第一,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局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作出的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性的战略决策。"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二十个字的要求,内涵非常丰富,要求全面具体,涵盖了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我们要全面把握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问题,自觉克服认识上的片面性,尤其是不能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同于新村庄建设,或者主要是热衷于新村庄建设。
第二,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代性。这次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概念不是新概念,内涵却是全新的。怎么理解这个问题,首先是新农村建设的背景发生了变化。总体上看,我国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到2005年GDP达到了18万多亿元,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五位,也可能达到第四位。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二、三产业占到了GDP的87%左右,一产已经降到了12%左右,进入了工业化中期阶段,工业或二三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也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财政收入达到3万多亿元,从2万亿到3万亿元仅用了2年的时间。这说明我国总体上已经具备了支持农村综合建设的实力。再就是新农村建设的路径发生了根本变化。在新的阶段搞新农村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理念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这一根本方针。就我市来讲就是要坚持地区发展的核心战略不动摇,把新农村建设与推进经济转型紧密结合起来,走以工业化带动产业化、以城镇化带动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如果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又回到过去就农村抓农村、就农业抓农业的老路上去,是没有出路的。因此要特别注意克服农业思维的惯性,防止穿新鞋走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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