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征农业税无疑是农民的福音,但对以往主要依赖农业税来维持正常运转的镇政府来说,财政形势则更为严峻,长期积累起来的镇村债务该如何化解,是一个令人头痛但又无法回避的问题。新安镇化解债务的尝试为我市其他农业镇提供了在“零农业税时代”化解镇村债务的新思路,即 “摸清家底,扎紧‘袋口’,消化旧债,遏止新债”。换言之,就是在清理、核实镇村债务的基础上,区别不同的情况逐步化解旧债,阻止违规新债的发生。
新安镇是由原新安镇、树林子乡和长胜乡合并成的一个农业大镇,现有人口54269人,耕地面积376640亩。合并后,全镇财政债务累计达1281万元,村级债务达825万元。沉重的债务负担一度使得镇村两级正常运转困难,服务能力弱化;镇政府社会公信力下降,公益事业发展举步维艰;部分农民心理不平衡,由债权债务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在此情况下,新安镇结合实际,依靠群众,大胆尝试,于去年9月制定出《新安镇化解镇村债务工作方案》。通过在全镇范围内动员宣传,进一步统一了镇、村、组三级干部的思想,提高了群众的认识;通过严格的调查摸底、公示核对,明晰了镇村两级债务的基准数字。在确保不新增债务的基础上,采取措施多管齐下化解镇村两级债务。 一是清收债权化解。对镇、村、组干部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债务,按照“谁主张,谁负责”的原则,限期逐笔逐人清收。对历年形成的税收尾欠,按照法律规定,由地税所负责清收。对过去“三提五统”的欠费,农民暂无能力偿还的,由农户打现金欠条,并签订还款协议书,在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分期偿还。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清收。
二是削减高息化解。对村集体所欠的民间高息借款,通过政策宣传,双方自愿协商,采取停息挂账方式,优先偿还主动减少利息的债权。
三是债权债务抵冲化解。对一些由于特殊原因形成的三角或多角债务,比如群众欠村、村欠镇、镇欠群众的多角债务关系,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履行相关手续后以债务划转的办法化解债务。 四是盘活资产化解。对镇、村闲置的办公室、学校或其他固定资产,以及耕地、林地、荒地、水面等资源,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偿还债务。
通过以上途径,目前全镇已清偿化解债务455万元,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政府形象进一步提升,全镇经济社会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文/王剑 孙存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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