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简介
通辽市蒙古族四胡,蒙古语称"侯勒"、"胡兀尔"、"胡尔",康熙朝编纂的《律吕正义后编》中称之为"提琴"。蒙古族四胡是最具蒙古族特色的乐器之一,分高音四胡、中音四胡和低音四胡三类。形制和汉族地区的四胡相同,常使用红木、紫檀木制作,琴筒多呈八方形,蒙以蟒皮或牛皮为面,弦轴和轴孔无锥度,利用弦的张力紧压轴孔以固定,有的还在琴杆、琴筒上镶嵌螺钿花纹为饰,细竹系以马尾为琴弓,弓杆中部包以长10厘米铜皮或镶钢片、象牙,根部装骨或木制旋钮,张丝弦或钢丝弦。
二、 历史发展
四胡历史悠久,它源于我国北方奚部的奚琴。13世纪后,四胡已在蒙古族地区流传。在16世纪阿拉坦汗的宫廷壁画上,绘有一女乐工手持细棒状琴杆、筒形音箱、四轸同设琴首后端、马尾弓夹于弦间拉奏的乐器,与今日之四胡演奏形象完全相同。清代四胡又称提琴,用于宫廷音乐番部合奏中,形制已和今日蒙古族四胡惟肖。
元朝以后,四胡艺术广泛流传,曾一度风靡于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华北等汉族聚居地区,对汉族民间说唱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位于科尔沁草原腹地的通辽市是目前四胡艺术最为繁盛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