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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之居:住得起还要更舒心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6-08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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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的第一个星期天,已迁入新居的胡布梅老人回到了曾住了60年的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新生街。半年前,老人还住在这儿。

    “找不着了,我才搬走半年,楼房就噌噌地盖起了一大片。”老人高兴地说,“我现在住着政府给解决的房子,不用冰天雪地出去倒泔水,不用买煤烧火做饭。住得敞亮,我这心也敞亮了。”今年年初,根据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设规划,胡布梅老人住的不足10平方米的平房要进行拆迁改造,有关部门根据老人实际情况,替她申请廉租住房,老人住上了楼房。

    胡布梅老人的受益,源于内蒙古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我区日渐构建起的廉租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普通商品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等住房保障体系,使全区各地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廉租住房:居者有其屋

    去年,内蒙古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和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在继呼和浩特、包头、乌海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基础上,其它各地级市也相继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其中,巴彦淖尔市7个旗县区全部启动了廉租住房制度。到去年底,全区累计筹集资金4283.4万元,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4960平方米,共为7329户像胡布梅老人一样的低保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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