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60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全区财政总收入由1947年的9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712.9亿元,年均递增25.4%;财政支出由1947年的39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913.7亿元,年均递增22.8%。财政实力的显著增强,有力地推动了自治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做大财政“蛋糕”,加强宏观调控,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来抓。特别是改革开放近30年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实现了由“吃饭财政”、“建设财政”向“公共财政”的巨大转变。一是充分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使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环境大为改善。2006年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比1997年增加115.3亿元,增长12.7倍。按照公共财政要求改进和完善财政投资方式,财政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持续增强。二是对“三农三牧”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十五”期间,全区财政支农支牧支出达304亿元,是“九五”时期的2.65倍,占“十五”时期财政总支出的11.8%。全面实施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全部免征农牧业税,结束了几千年征收农牧业税的历史。三是财政各项改革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收缴、“乡财县管”、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财政管理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四是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加大对社会保障、教育、公共卫生投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推动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6年,全区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支出40亿元,比1995年增加39.9亿元,增长510倍;教科文卫支出143.7亿元,比1997年增加109.6亿元。五是调整完善自治区与盟市的财政管理体制。通过建立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六是财政管理的基础工作得到加强。财政监督不断深化,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
回顾过去,满怀豪情;展望未来,信心百倍。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求真务实,奋发进取,为壮大自治区财政经济实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内蒙古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