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30日从乌海市政府获悉牶为确保“十一五”期间减排目标的如期实现,乌海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采取五项新举措以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乌海市采取的新举措是,以行业治理为重点,加强电力、焦化等排放大户的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按期关停海勃湾电厂一期、乌海热电一期、乌达电厂、乌海化工自备电厂等4家企业的11台机组;新建、在建、扩建的火电厂必须按国家要求配套脱硫设施,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实现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现已投入运营的燃煤电厂强制实现粉尘达标排放,2007年底前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实现二氧化硫排放达标;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市内60万吨以下规模的15家焦化企业在2009年底全部淘汰;全市所有焦化企业必须上焦炉煤气脱硫设施,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确保减排目标的实现。
乌海市还将加快城市集中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集中供热、供气,减少粉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加快实施天然气入城工程,中心城区在今年11月底前完工。海勃湾污水处理厂要达到日处理能力4万吨,使生活污水处理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乌达、海南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60%和50%。全市沿黄河的企业,必须做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实现废水零排放。全市限期淘汰小洗煤、小白灰、小泡化碱、小冶炼、小化工等生产规模小、污染严重的企业。对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备的经济开发区,不再批准入区新建项目,各类专项规划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把好环保关。同时,乌海市加大监管力度,把环境保护列为考核各级党政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对节能减排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文/王玉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