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副主席郝益东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薄弱、任务繁重,必须把减排任务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每年都能如期完成,才能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争取到更好的政策环境。
(一)以强化污水处理为重点,切实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这几年,自治区新上了一批污水处理项目,在城市和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污水处理远未形成建设、运行、收费、监管互相配套的有效体系。城市污水处理厂“建不起、运行难”,投入不足、排污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费收费难等问题长期以来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城市污水排放的COD占全区实际排放量的近56%。因此,能否完成国家给自治区确定的COD减排任务,关键是城镇、工业园区、大中型企业的污水处理工程能否建成并投入运行。为此,一是大力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坚持“厂网同步”的原则,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三是严格实施城市排水监管制度。四是做好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五是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运营体制改革。
(二)以电厂脱硫为重点,切实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自治区二氧化硫减排的重点是电力和供热、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而火力发电企业是减排的重中之重。一是要加快老机组关停和脱硫设施技术改造。二是新建电厂脱硫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通过运行测试,经脱硫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该机组方可投入运行。三是加强非电行业脱硫技术改造工作,加快城镇集中供热推进步伐,积极扩大天然气供应的覆盖面,减少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排放量。
(三)以节能减排为动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一是要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规定,根据自治区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和资源禀赋,对电力、钢铁、化工、铁合金、焦化、电石、冶炼、造纸等行业,严格把好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准入关,把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总量作为所有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确保新上项目增量不增污。二是切实加大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力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依法取缔;对符合产业政策但未履行环评和“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要责令其暂停建设,限期按规范要求完善相关手续,方可投入生产,对各地区已批未建设的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为今后新建项目腾出环境容量。三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达不到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淘汰,对没有完成淘汰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和自治区安排投资的建设项目。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抓好包钢等四个被列入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和8个自治区级循环经济园区(企业)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