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今天举行。会议回顾总结了2006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对我区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今年我区对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做出了部分调整,并对招生录取办法做出进一步改革,主要内容有:依据教育部规定和我区实际,调整政策性照顾分数累计规定;调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科目;对录取批次安排、考生填报志愿方式等作出进一步的改革等。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如有多项增加或降低分数的条件,由“可累计照顾分,累计照顾分不得超过30分”改为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与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分累计,累计照顾分不得超过30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以外的考生,如有多项增加或降低分数的条件,由“可累计照顾分,累计照顾分不得超过20分”改为不可累计照顾分,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照顾分,最高的一项照顾分值不得超过20分。 2、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科目由去年的 “2+综合”方案改为统一考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蒙授数学)、英语和不同报考类别的专业综合课,英语列入必考科目,但不计入总分,不进行听力测试,录取时将成绩提供给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3、依据教育部规定,调整录取批次顺序:将专科提前录取调整到本科第三批录取后、高职高专批录取前进行。区内本科院校完成录取后原则上不再安排补录。 4、为进一步增强考生填报志愿的准确性、提高考生志愿满意率,让考生明明白白报志愿,在去年考生通过信息卡填涂各批次第一志愿、通过网络分段多次填报其余志愿这一重大改革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推进改革:本科第一批从第一志愿开始所有志愿都在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段内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阶段性公开各科类、各院校、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各科类、各院校已填报志愿考生人数,按院校招生计划1:1投档最低分和1∶1.2投档最低分。考生可根据这些信息及本人情况、院校招生专业要求、院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等信息在网上填报志愿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不断修改所填报的志愿,直到满意为止。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和高职高专批今年仍沿用考生事先通过信息采集卡填涂第一志愿、录取期间网上分段多次补报其余志愿的方式。 从2007年起,全国将全部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对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入校的各类学生,教育部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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