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头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成为我国西北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在国家林业局、四川省人民政府、经济日报社9日于成都联合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上,包头市受到表彰。
同时受到表彰的还有四川成都、河南许昌、浙江临安。自2004年这项评比开展以来,先后有贵阳、沈阳、长沙获得这一称号。
2004年,包头市明确提出争创“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设目标,制定实施了一整套的措施,不断加大森林城市建设力度,目前累计投入12亿元资金用于建设森林城市。到2006年底,全市森林面积达到400.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6.1%(不含草原牧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3%,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7平方米,已经形成“半城楼房半城树,林中有城,城中有林,绿染包头”的独特花园景象。(文/吕学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