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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规定:出售旧自行车须提供有效证件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4-26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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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0日电 记者19日从哈尔滨市商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加强哈尔滨市旧自行车流通管理,净化旧自行车市场的交易环境,促进旧货企业规范经营,本月起哈尔滨市旧自行车经营实行信息报备制。

    从4月份开始,哈尔滨市凡经营旧自行车的市场、业户(企业),都要建立经营旧自行车收购、销售台账制度。经营中要认真查验出售人、购卖人身份及车辆来源证明,完整登记出售人姓名、车辆品牌规格、收购时间、出售时间及开据的销售发票号等。对不能如实提供有效证件和不能证明旧自行车来源的,不得收购与销售。

    旧自行车经营主体要设专人负责登记收购、销售自行车人的信息,从4月份开始,每月向市商务局特殊行业管理处报备《旧自行车收购信息登记表》、《旧自行车销售信息登记表》。发现可疑及来历不明自行车,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作者: 张非非)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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