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头市工商局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抓好红盾护农工作中,实施以“三全一延伸”为主要内容的整体落实措施,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入手,既抓市场监管,又抓扶持发展,收到明显成效。
加强领导,落实全员责任制。市工商局本着整体护农、突出重点的原则,对红盾护农的具体任务做了明确规定,坚持主管与负责相统一的领导责任制,市局与分局,分局与各工商所及具体工作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局包所,定期联系、督查和协调,工商所分片划区,将辖区内农资监管任务量化到具体监管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建立机制,落实全过程管理。为了使红盾护农工作落到实处,市工商局探索建立了“红盾护农全过程管理模式”。市场准入把两关,即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和对于信誉不佳经营不好的企业动员其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经济户口分类管,就是对辖区内的农资经营户分成A、B、C、D四类进行监管。专项内容定期检,实行农资产品抽检制度。流动销售要备案,进销台账必须建,监督农资经营者建立由工商部门统一印制的进销商品台账。农资索样效果显,他们实行的“农资索样保留备查办法”从农资产品未出售前即介入监管,为农民购买到放心农资提供了保障。条码识假真方便,就是对备案贴标农资,属地工商所使用条码识别器,以确认条码与备案信息是否一致。秉公执法处理严,近三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取缔无照经营138户,检查农资经营单位1600余户,查扣劣质种子121722公斤,劣质化肥186吨,劣质农机具18件,劣质农药、兽药340箱,农膜65吨,配合异地工商部门查获约10万公斤不合格种子,总案值20.84万元,为农牧民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84余万元。
加强企业诚信经营的自律管理。四年来全市58个工商所与农资经营户签订了1600余份“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责任书”,由农资经营大户向全市农资经营企业发出的《倡议书》,公开对社会作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承诺。
建立双向联系员制度。基层工商分局与各辖区农资经营大户、种养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大户建立了联系员制度。在农区乡、村聘请联络员,负责及时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并立即报告,有效延伸了工商部门的监管。
建立行业组织,发挥消费主体作用,使资源优势得到更大发挥。以个私协会为依托,帮助引导农民成立相关的行业协会近10个,市工商局还主动与这些协会进行红盾护农工作衔接,帮助协会自觉把住农资入口和使用关,自觉识假、拒假、打假。
不断强化维权工作,组建基层维权网络。截至目前,全市共在5个涉农旗县区建立了消协分会19个,消费者投诉站43个,消费者指导站271个,消费者服务站20个。深入开展“红盾进农户,维权到田间”活动,按照不同时节,深入到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对化肥、农药等农资购买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拓宽视野,搞好红盾护农工作的延伸。在做好红盾护农主体工作的同时,市工商局还把红盾护农工作延伸到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实行整体护农。去年以来,各级工商部门深入推进“红盾护农”、“商标富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信息助农”、“扶优促农”等兴农活动,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6件,指导农牧区和行业组织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27件;组织农村经纪人培训8期,办理农村经纪人营业执照917户;帮助涉农企业及农牧民签订规范合同2.04万份,举办涉农合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8次;建立村一级“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455个。(安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