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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怎一个万事开头难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4-1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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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3月21日发表谈话说,对于3月31日前未按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人,税务机关将根据已掌握的信息进行评估,一旦查出应申报而未申报者的具体资料,地税部门将把其缺乏税收诚信的问题记录在案,此记录将会影响相关个人今后的信用记录。税务部门在申报期结束后,还要有重点地开展约谈和检查,责令相关者限期改正,并视情况进行处罚。据介绍,截至21日中午,北京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人数已达17万人,但仍有不少人没有申报。

    来自长春的报道说,到21日下午5点,全市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手续的仅2000人,而实际上至少有1万人。

    3月31日是法定的全国12万元年收入者完成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最后一天,目前剩下不到10天。各地税务部门传出的消息大都无法掩饰它们对形势的焦急和尴尬。事实上,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12万元以上年收入申报个人所得税法条例以来,各地从来没有出现“踊跃申报个税”的场景。

    能不能自觉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对每个纳税人纳税意识和守法意识的检验;能不能使所有该收的个人所得税都收上来,是对政府,特别是税务部门执法能力和执政能力的考验。今年是实施修改后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一年,对国家和政府来说,这开局第一仗只能打赢,不能打输。因为:

    其一,开局至关重要。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开头不好,以后更难办。如果第一年做得成功、顺利,就为以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打下一个好基础。如果第一年就搞不下去,以后更会障碍重重。

    其二,关系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个人所得税法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郑重通过的,每个符合纳税条件的人都有遵法守法、如实纳税的义务,税务局等相关执法部门都必须认真履行执法的责任。法律有强制性,不允许守法和执法的随意性。现在有些人在观望,看政府执法是否坚决;有些人试图以身试法,看不申报政府能对他怎么样。这种现象值得重视。

    其三,关系到国人纳税观念和纳税意识的建设。我国是一个个人纳税观念淡薄的国家,不少人有偷税漏税逃税的倾向。如果一开始,各种措施逼使他们不得不依法缴税,时间长了就会逐渐养成纳税习惯;如果有些人得以逍遥法外,不纳税政府也对他奈何不得,那就会挫伤那些自觉纳税者的积极性,助长抗拒法律、偷税逃税之风盛行。

    个人所得税申报执行好坏,固然与纳税人的觉悟有关,但关键还在于政府特别是税务部门自身是否过硬。所谓“过硬”,一看税务工作者是否铁面无私,秉公执法,经得起任何糖衣炮弹进攻;二看能否采取有效举措,准确掌握纳税人,特别是年收入12万元以上重点户的收支流动信息,能做到这点,就能在反偷税漏税逃税中掌握主动权;三看惩罚举措是否具有威慑力。北京地税局的两项举措以及处以最高1万元罚款,似乎还不足以吓阻违法者。一些外国的经验,是施行重罚,使违法者感到经济上吃大亏。四是税务部门不能单打独斗,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还要借重其它政府部门以及媒体,形成合力。五是惩罚与表扬相结合。对积极履行纳税义务的个人典型和工作做得好的集体典型要给予表扬,对藐视法律和执法部门,偷税漏税逃税的典型和纵容包庇违法者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惩处,在全社会造成履行纳税义务光荣,不履行纳税义务可耻的氛围。六要切实抓好北京市。北京是首都,12万元以上年收入的人集中,北京工作做得好,对全国有好的示范意义,否则就会起不好的作用。

    万事开头难,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实施第一年,困难多在意料之中。一个统一的法律条文应对千差万别的具体情况,不尽合理之处可能会有,执法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也在所难免。发现错误及时改正,纳税人也可以对自己认为不合理的地方依法提出申诉,但任何具体情况都不应成为拒绝履行纳税义务的借口。

    个人所得税申报,要“严”字当头,这在开始阶段绝对必须。(文/徐学江)


来源:新华网  
(编辑: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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