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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共有2713人主动申报个税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4-1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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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4月2日,为期3个月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自行纳税申报已经结束。呼市地区共有2713位纳税人在此期间主动进行了申报。

    据呼市地税局征政科的个人所得税税政主管唐文介绍,这些主动申报的纳税人中,以邮电通讯、乳品加工、烟草、银行保险、民航等行业的工作人员居多。下一步,呼市地税局将继续加大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并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相关法规的人员予以查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有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义务。逾期不依法申报的纳税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照《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20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可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除追缴税款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此外,构成偷税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伟虹)
 

来源:内蒙古晨报  
(编辑: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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