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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00多名富人补缴税款44万多元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4-1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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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了解到,截至目前,内蒙古已有2000多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向地税机关申报个税,这部分纳税人2006年度累计扣缴税款1.74亿元本次申报补缴税款44.73万元。

    据介绍,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办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方面,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将按偷税行为进行处罚。(刘欣荣)

来源:内蒙古晨报  
(编辑: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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