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学毕业生为代表的就业难,已经持续了好些年。“毕业等于失业”“愿意零收入就业”的现状让人心悸、动容。就业难的困窘令毕业生及其家长痛苦不堪,由此引致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可小觑。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唯有高度重视大力解决促进就业形势根本好转才能体现其意义。解决就业难,不能囿于自行调节、“按照既定方针办”,需要纳入国家整体规划,构建系统工程,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对过去的就业改革进行再反思改革。
找到造成当前就业难的成因,不回避这些成因,解决就业难才有出路。那么,造成就业难是哪些因素造成的呢?第一,不包分配使就业者失去了国家权力对就业的保障;第二,用人单位数量的减少;第三,压缩用人成本的意识使然;第四,没有统一协调的用人机制;第五,就业需求与社会发展未成正比;第六,就业者主观因素。
自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年代,主导思想上存在着急功近利的急躁情绪,着眼点上重外而轻内,在就业制度改革上也是如此。由于存在要在“一昼夜”就把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的做法一股脑地打破,以代之市场经济模式的主流官方意识,着眼点就投向了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对外国经验不是借鉴而是完全模仿、照搬照套。确实,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劳动力就业早已实现了市场化,不存在包分配的运作方式。然而,我国的国情不同我们要深切了解外国经验,合理借鉴他们的经验,但办任何事情不能离开我国的国情。我国的国情之一是发展规模不大、底子薄,而就业人口多。过去包分配实际上暗合了我国的国情,保证了劳动力资源的协调、整合和配置,符合我国就业人口多的特点,而且通过国家权力支持和保障的包分配将政府行为、教育行为、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彼此联系起来,形成了完整地就业链条。从而实现了社会就业能力的最大化,基本杜绝了就业的空当。取消了包分配,这些长处荡然无存,受教育、就业彼此断链,只有就业者个人自己投石问路千辛万苦找就业门径,这样势必促进了就业难。就业,对就业者而言是个体事业,但对国家而言是属于国家的事业,我国自从进入劳动就业市场化以来,忽略了社会就业是国家的事业这个属性。使就业只体现出就业个体的个人事业。事实上任何事业如果缺乏国家权力支持、扶持、帮助都是软弱无力的,不包分配其实就是就业上的国家权力退出,就业难与此有很大的关联。
自上而下推进的经济体制改革,使我国经济体制很快就向市场经济转轨,市场经济以如此快的速度在我国铺开,是否属于急躁冒进,笔者深以为然。突如其来的市场经济,令许多国有企业在不算短的时间内不能适应,从而纷纷亏损甚至破产。国有企业的数量在市场经济情况下锐减。本来,任何一种社会经济通用模式都是经济客观规律发展的结果,到了一定关头就自然而然地实现而非人为的权力推动。因为我国还远未达到实现市场经济的在全国铺开的“节骨眼”,国家上层权力以命令方式推行的市场经济就必然会出现过去习惯于计划经济的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或倒闭。我国的国有企业历来是就业的主渠道,国有企业的困境不仅不能多进人而且还大量裁减已有的职工,从这个层面上讲不存在国有企业在吸纳劳动力的优势了。幸存下来的国有企业,由于也处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未来前景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所以吸纳劳动力就业也是三思而行,以尽量减少用人为出发点。于是剩下的就只能考虑民营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公务员。我国的民营企业历史短暂,能够做大作强的并不多,抗摔打能力普遍不强,加上民营企业由于资金来源的因素更加注重成本问题,压缩成本,力争成本最小化,利润最大化所以在吸收就业者方面无不以少为妙。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历来要人就十分有限,本身吸纳劳动力不多,又受到编制控制,千军万马往事业单位涌,竞相报考公务员也不过是杯水车薪,失望者肯定居多。这样,城镇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就不可避免了。由于农村劳动力纷纷涌向城镇,与城镇的就业人口共抢饭碗,使本来就十分紧张的城镇就业形势更为严峻。
困扰我国多年的就业难是我国的发展跟不上就业的需求,单靠就业者提高就业素质不能治本,连治标也存在较大困难。本科毕业生,有的硕士研究生都难找工作,而过去一些小学文化进入单位的现在还在单位干得好好的,这决不能用素质问题来解释。关键还是国家权力在这上面的缺位。国家权力在保障就业上的缺位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是上述所言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化与我国国情不合拍;第二是从单位利益或者用人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自身利益考虑,使“双向选择”更多地表现在用人单位的单向选择上;第三是当今我国没有跟上国际和国内发展需要调整好劳动用工去向,许多工种设置还是老一套,开辟新的用工渠道上存在很大的薄弱环节;第四国家投资吸收劳动力就业上存在缺位。我国这些年,似乎忘记了一个真理:整体优势更能促进个体(单一)优势。强调个体优势对整体优势的形成作用,而忘却了整体优势对于个体优势促进作用,整体优势保证个体在整体优势中更好地提高发展,这种优势才更加科学更加具有社会效能和效力。强调局部的单位为中心的作用,划分条条块块,实际上淡化了国家整体利益和整体优势,就业问题上的运作方式过多偏重纳税人的效益和功能,而忽略了充分就业对于国家社会的整体效益和效能,其实这偏离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综上所述,拟提几个解决就业难的办法。第一,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兴办全国统一的就业门户网站,即全国各地区的就业信息网站实行全国联网,国家级就业信息网站下设各个子网站。以保证就业者通晓全国各地的用人信息,便于就业。第二,实行就业者在劳动力市场自找门路就业与国家帮助就业的“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实行就业登记制度,政府人事、劳动部门备存。尊重就业者自愿在他们自己找不到工作后,由政府协调用人单位采取包分配的办法解决就业。第三,强化中央财政投资或地方财政投资办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决定办何种产业,这样就可以充分挖潜吸收不少劳动力就业。第四,各地继续合理地招商引资,吸收大户来本地,这对于解决劳动力就业也具有一定作用。第五,全面推行用人单位与学校联合办学或者订单培养的制度,但实行此办法必须防止校方向用人单位索取资金拉赞助的问题出现。第六,只要有一定的物质保障应该淡化编制意识,也就是说只要有吸收劳动者的能力就不要受编制的限制。第七,国家提高和扩大就业基金和国家做好就业人口的异地安置工作。笔者认为,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只要我们立足国情,坚持实事求是,本着充分就业的目的,我国的就业难问题就会得到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