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因素。
我们国家经过几千年的男尊女卑,根深地固,虽然新中国成立以来,女性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所有女性也可以走进大学的校园进行深造学习,在各行各业也扮演了许多重要的角色。但人们心中似乎还是有些女性相对男性来讲,有些弱小,地位自然就下了一个台阶。重男轻女,从生育到工作生活,感觉还是无处不在。要想真正落实真正意义的男妇就业平等,需要做的工作还很长,对于国家应该加大宣传与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招聘这些女大学生,给他们以政策的扶持,加强女性就业的机会。
二、生理问题。
大家都清楚,女大学生毕业后,面临着结婚生子的问题,这也是好多单位最头痛的一件事,好不容易招到一名出色的大学生,并且进行了培养成手,但没多久就结婚生育,尤其是怀孕期间工作不便,生子后还要抽出大量的精力对孩子进行照顾,现在随着市场化的进程,精兵简政,一个萝卜一个坑是企业发展的一条必由之路,而女大学生工作后遇到的这些问题,必然会对企业正常的工作造成影响,而男大学生上岗后却不存在这些头痛的问题。所以企业还是会首选男大学生进行上岗工作。
这些问题难道是企业的错?还是这些女大学生的错?落实与解决才是关键,首先对于国家来说,应该多出台些相应的补偿,比如由企业给付全额工资,国家给予相应的补贴,但需要国家劳动和相关部门建立一个健全的保障监督机制,生儿育女,是我们国家的利国利民的好事,我们应该支持与鼓励才是。还有国家应该考虑到对于已婚男性应该多照顾家庭,结妇女以最大的空间进行工作,减少她们的负担,男女平等应该切实体现在点点滴滴。还有就是国家应该多建立些托儿服务,国家不能全部完成的,可以鼓励与支持企业去做,给他们以政策,这样对于工作的女性来说,可以放心为企业踏实的工作,减少了后顾之忧。一举三得之事。
三、社会问题。
首先是国家好多事情引导的还是不够,雷声大,雨点小,应该多多加强劳动部门与妇女保障部门的权利与管理工作,让他们多为这些女大学生们谋些福利,积极与企事业单位进行沟通与推荐,给女大学生们以最大的就业空间与机会。个人认为,虽然我国目前已建立了保障妇女权益的一系列法律,但从管理者到执行者对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难的情况非常的突出,从而影响了女大学生的就业。社会上的通俗看法或偏见及现有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落实到实处则是影响女大学生就业的消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