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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大会与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4-02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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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7年4月23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王爷庙开幕。会议决定5月1日为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纪念日。

    早在1946年11月18日,中共西满分局根据东北解放战争和全国的形势,分析了内蒙古地区革命斗争的发展状况,认为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条件已成熟,遂致电中共中央、东北局,指出:“现东蒙(古)无论老年、青年、进步的、落后的,都主张成立蒙古自治政府。在此情况下,我们对内蒙(古)自治政府问题应采取如何态度,是否召开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准备成立比自治运动联合会更具政权性质的机关。”11月26日,中共中央向晋察冀中央局、冀热辽分局、晋绥分局、东北局、西满分局及云泽发出《关于内蒙(古)自治问题电》,指示“此事请即考虑,指出具体意见,进行具体准备,便于最近期内实现。”

    1947年2月14日,云泽(乌兰夫)率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机关40余人由锡林郭勒盟贝子庙经林东抵兴安盟王爷庙。3月初,中共中央东北局在哈尔滨召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中共兴安省工委负责人会议,具体讨论内蒙古自治的性质,各项政策、法规的制定、自治政府的组成等问题。起草了《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经会议讨论后报中共中央东北局审定,并转呈中共中央原则批准。会议本着内蒙古自治政府的组成应体现内蒙古人民的共同利益,代表内蒙古各民族、各地区、各阶层的原则,初步议定了自治政府的组织机构、人事安排,协商拟定了自治政府委员、参议会议员名单,成立了内蒙古人民第一次代表大会党团,云泽任党团书记。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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