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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内蒙古频道3月31日电(记者 任会斌)记者从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了解到,2007年,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将以提高上市公司资金安全性为突破点,与内蒙古公安厅、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和监管信息共享系统,通过协作监管、信息共享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
此外,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还将配合、协助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风险处置应急机制、高风险上市公司托管机制,以及因违法、违规退市的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以进一步提高辖区内上市公司质量。
到2006年底,内蒙古辖区内共有上市公司22家,总市值972亿元,相当于内蒙古当年GDP的21%,累计筹集资金总额已达到206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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